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南湘江新区中试平台、企业研发中心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

,持续完善新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,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,根据《湖南湘江新区关于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三年行动计划(
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、实际经营地均在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,从事研究开发、实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各类企业。
(2)具有围绕湘江新区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,面向社会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成果转化开放共享服务的意愿;
(3)对外发布服务清单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科研诚信记录、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、规范的服务流程、明晰的收费标准、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、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、必要的行业备案资质;
(1)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、检测仪器、常规实验设备,具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、场地及配套设施。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2000平方米(含)以上,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500万元(含)以上;
(2)拥有专职人员10名(星空综合含)以上,其中专职技术人员5名(含)以上,具有本科(含)以上学历或中级(含)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50%(含)以上。
1.主体资质:企业为湘江新区范围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,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。
2.研发团队:建立健全研发管理机构与研发体系,拥有5人及以上全职研发人员。
3.硬件场地:拥有固定研发场所,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,配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,具备常态化研发开展条件。
4.研发投入:企业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万元,持续开展技术研发、产品迭代、工艺优化等创新活动。
5.创新定位:聚焦工程机械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航空航天等新区优势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开展研发创新,鼓励具备全球化研发布局特征的企业申报。
(一)企业自主申报: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备案标准梳理完善申报材料,自主向所属园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。
(二)属地初审:湘江科学城管委会、长沙信息产业片区管理办公室、岳麓高新区负责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核、初步核验,建立属地培育备案台账,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新区科创局。
(三)备案公示: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统筹复核,汇总形成拟备案企业名单,在新区官方平台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纳入新区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管理台账,完成正式备案。
(四)无需重新备案情况:对已认定的省部级中试基地(平台),市级企业研发中心、中试平星空综合台,自动备案为湘江新区企业研发中心、中试平台,无需重新申报备案。
申报受理及政策咨询截止时间:2026年12月31日(常态化受理、分批备案)
